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性上浮
发布日期:2024-06-11 浏览次数:224
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,支持绿色建筑发展,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,支持居民换购改善性住房需求。
购买我市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(新建商品房)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%;我市多子女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%;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,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10%;
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,除首付比例、利率、多子女家庭外,其余参照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使用政策执行。
此次调整自2024年6月8日起执行,以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。
以上有利于房地产压力的缓解,和绿色环保、多子女家庭、住房环境的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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