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庆既“无事不扰”又“利剑高悬” 111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“正面清单”
发布日期:2022-04-19 浏览次数:360
4月15日,市生态环境局对监督执法“正面清单”管理企业进行调整,新增7家企业纳入“正面清单”管理,1家企业被移除。据悉,本轮新增纳入“正面清单”的7家企业,均来自怀宁县,涵盖汽车零部件制造、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,新增理由为企业污染小,吸纳就业能力强。此外,被移出“正面清单”的是桐城一家肉类加工企业,移出原因为企业存在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行为。至此,安庆市共有111家“正面清单”企业。“正面清单”企业可享受减少检查次数、执法结果共享和互认、优先参与评优评奖等生态环境监督执法“福利”。
“正面清单”企业“福利”多
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,是指在生态环境执法活动中,对经筛选符合条件纳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,采取减免现场检查、加强帮扶等正面激励措施的清单。
“落实‘正面清单’制度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,提高执法效能。”安庆市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赵晓孔表示,“此举也可减轻企业负担,受到广泛好评。”
我市从2021年起全面执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“正面清单”制度,对纳入“正面清单”管理的企业采取正向激励措施。包括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,对清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,而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。同时,对清单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,对重点排污单位,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;对其他企业,通过各类生态环境管理数据、自行监测数据或利用能源管理部门数据等开展非现场监管。对清单企业严格现场执法检查条件,并实行执法检查结果共享和互认,避免重复检查、多头执法。
对清单企业,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加强帮扶指导,梳理违法风险点,及时提醒预警,帮助企业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。
此外,清单企业将被优先列入有关生态环境部门评优评奖活动,优先推荐企业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参选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称号。
“正面清单”实行动态调整
哪些企业可以纳入“正面清单”?据赵晓孔介绍,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、物资生产企业,以及三年内,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,污染小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、重大工程项目等。
“正面清单”企业和项目也并非“一劳永逸”。我市对“正面清单”实行动态调整和移出制度,“正面清单”企业如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,或存在其他恶意违法行为的,将被移出。移出“正面清单”的企业,列为特殊监管对象,3年内不得再次纳入。对存在恶意偷排、篡改台账记录、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,不得再次纳入。
今年以来,我市不定期对“正面清单”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非现场检查。截至目前,通过在线监控、视频监控方式检查企业150余家次,并加强污染源信息的智能分析,及时发现和锁定环境违法线索,减少现场执法时间和频次。
下一步,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督导各地转变监管理念,优化执法方式,推动执法资源科学配置,促进“正面清单”制度化、常态化,实现对守法企事业单位无事不扰、对违法单位“利剑高悬”。(全媒体记者 白萍 通讯员 吴涛)
合肥猎头青青猎人转自安庆日报
特此声明:转载本篇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为目的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不小心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证明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及时做出更正,谢谢。邮箱:2528609976@qq.com
- 上一篇:合肥学习技能可获补贴
- 下一篇:邓向阳来肥调研 聚力加快新能